為加強場(廠)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,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,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《場(廠)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規程》(TSG 81—2022)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《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5〕95號)、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農業部 質檢總局 安全監管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《關于推進重要產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商秩發〔2017〕53號)設計本實施方案。

智慧叉車安全監管
一、方案目標
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,深刻汲取事故教訓,堅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創新監管方式、強化監管效能,落實特種設備安全責任,不斷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,有效防范安全生產風險隱患,有效遏制事故發生,確保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形勢平穩。
二、方案技術
依據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文件,運用物聯網、人工智能等技術,構建對場(廠)車(含叉車和觀光車輛)全環節、全天候的智慧管理系統,搭建起政府與企業之間的“智慧橋梁”,守牢安全防線。
和“裸奔”場(廠)車不同的是,裝上“智慧大腦”(場(廠)車智慧管理系統)后,每臺場(廠)車相當于配備了一名“安全監管員”——只有場(廠)車操作證有效的駕駛員,通過車載人臉識別系統驗證后,才能解鎖并啟動車輛,否則,叉車就無法啟動作業。這樣一來,可以從源頭上杜絕無證作業現象。
為每臺場(廠)車安裝智控端、監控等設備,結合“人防+技防”重點解決人員、設備、管理等三個環節的問題,提升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水平和監管部門安全監管能力,實現市場(廠)車智慧管理全覆蓋。應有對場(廠)車作業時未系安全帶、超速行駛、疲勞駕駛、分心駕駛、有行人靠近等情況實時監測并觸發警報的功能,應有企業管理端和政府監管端。

政府監管+企業自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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